
我在成都社保要转移回来继续补缴,要怎么转移?是有蓉亦通(www.zhrsb.com)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那我应该怎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呢?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一般前往社保大厅打印缴费证明,部分城市可支持网上打印)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不过具体的办理程序,还请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全国各省政务网(如广东省政务网);可查询各省份所属城市【社保转移】所需材料及相关手续,部分地区可支持个人【在线办理】社保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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